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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消費信貸產品如捷信等逐漸成為許多消費者應對短期資金需求的必不可少選擇。在實際采用進展中由于各種起因致使的逾期難題也愈發普遍。當出現逾期后不少借款人會面臨來自金融機構或第三方公司的壓力其中“只還本金”的協商途徑成為部分借款人關注的重點。那么捷信逾期上門只還本金的做法是不是合法?本文將圍繞這一疑惑展開詳細分析。
依照《人民民法典》以及《更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難題的規定》借款合同是一種典型的雙務合同借款人負有準時歸還本金及利息的義務。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預約履行還款責任時出借方有權需求其支付全部欠款包含本金和協定的利息。
具體到捷信這類消費金融服務機構其提供的貸款合同往往明確規定了借款期限、利率及違約責任等內容。一旦發生逾期借款人不僅需要償還本金還需要承擔相應的罰息和其他費用。從法律層面來看“只還本金”的主張并不符合合同協定,也不完全符合現行法律規定。
上門中的“只還本金”承諾是不是合法?
當借款人收到捷信的上門通知時,部分人員或許會提出“只還本金即可應對難題”的說法。此類承諾看似誘人,但實際上存在諸多風險。咱們需要明確的是,上門屬于一種債務追討表現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例如,《人民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等途徑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這同樣適用于活動。
若是人員在上門期間強制請求借款人簽署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協議,或是說通過其他不當手段誘導借款人接受“只還本金”的條件,則該行為極有可能構成違法。即使人員確實代表捷信公司,他們也無權單方面決定減免利息或其他費用。借款人在面對此類承諾時需格外謹慎,切勿輕信口頭承諾。
除了合法性疑問外,“只還本金”對個人信用的影響也是不可忽視的一點。當前,我國已建立起完善的個人系統,任何逾期記錄都會被如實記錄在案。假使借款人選擇僅償還本金而拒絕支付利息,盡管短期內可能避免了進一步的壓力,但此類行為無疑會對個人信用記錄造成負面影響。
更為嚴重的是,一旦捷信將逾期信息上報至央行中心,借款人將面臨更高的貸款門檻甚至無法獲得銀行貸款的機會。部分金融機構還會選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這意味著借款人可能需要承擔額外的訴訟成本和實施費用。即便“只還本金”看似解決了眼前的疑惑,但從長遠來看,它并不能真正化解借款人的財務困境。
怎樣去應對上門?
面對上門的壓力,借款人應保持冷靜,理性對待。以下幾點建議或許可以幫助您更好地解決這類情況:
人員上門時,首先要核實對方的身份信息。正規金融機構的人員常常會攜帶工作證件,并出示授權文件。假使發現對方木有合法資質,能夠直接拒絕溝通并向有關部門舉報。
按照《人民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借款人在進展中享有知情權和申訴權。假使認為行為侵犯了本身的合法權益,能夠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利益。
在與人員交流的進展中,盡量避免直接承諾還款金額或簽署任何文件。同時能夠對談話內容實施錄音錄像(需事先告知對方),以便日后作為證據采用。
假如經濟狀況允許,建議優先償還更低還款額以減輕利息負擔;若無力全額還款,可嘗試與捷信協商分期付款方案。值得關注的是,協商過程應始終遵循合同條款,切勿盲目接受未經驗證的承諾。
近年來關于網貸逾期的投訴屢見不鮮,其中不乏、親友等惡性。這些行為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還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此,相關部門多次出臺政策,嚴厲打擊非法行為。例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機構不得采用侮辱、等方法逼迫借款人還款,否則將受到嚴厲處罰。
對借款人而言,一旦遭遇非法,應之一時間收集證據并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可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對方的責任,請求賠償因非法造成的損失。
捷信逾期上門只還本金的做法在法律層面上存在爭議。雖然部分人員可能出于緩解壓力的目的提出此類建議,但借款人需清醒認識到,這類做法不僅可能違反合同約好,還會對個人信用產生長期不利影響。在面對時,借款人應保持理性,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唯有如此,才能妥善化解債務危機,避免陷入更大的麻煩之中。